2023年復元夢想-精神康復者就業穩定獎勵辦法
社團法人高雄市心理復健協會
《2023年復元夢想-獎勵精神康復者就業穩定辦法》
- 目的:精神康復者面對自己的疾病並同時讓自己可以就業市場穩定工作,需要更多的精神與資源共同努力,為促進其在其就業上努力不懈,特此制定本就業獎勵辦法。
- 獎勵單位: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
- 審查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心理復健協會
- 申請時間:112年9月至112年12月20日止。
- 申請資格說明:
- 申請對象: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障礙類別為第1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且「ICD診斷」欄位之代碼【12】。
- 具精神疾病診斷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卡者,但人數不得超過總服務人數之百分之二十。
- 申請時間:每個月20日前,符合資格者將相關資料郵寄到(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456號5樓、心理復健-2023年復元夢想收)
- 申請條件:
- 全職:基本工時每周40小時(一天8小時,如有特殊情況而有不足,須說明理由),連續工作滿6個月者。
- 部分工時:基本工時每周20小時(一天4小時,須說明理由) ,連續工作滿6個月者。
- 志工服務時數證明:10時(需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之會員組織推薦,或是有政府或是民間補助的就業服務單位)。
- 獎助說明:連續工作滿6個月後,第7個月開始獎助。
- 全職工作:每滿一個月補助5,000元,最高補助6個月,共參萬元整。
- 部分工時:每滿一個月補助3,000元,最高補助5個月,共壹萬伍仟元整。
- 補助月數,將於審查結果一併公布。
- 審查說明:
- 審查委員:預計3位(依據全國精神康復者就業穩定獎勵審查委員會設置規程遴選出三位)。
- 審查標準:由3位審查委員進行評分,依評分高而低遴選出最多5位,其餘者將遞補下個月份繼續審查,直到額滿為止。
序 |
審查資料 |
比重 |
說明 |
1 |
申請條件1~3條 |
60% |
委員依其提供資料給分 |
2 |
3年內累積工作月數 |
30% |
委員依其提供資料給分 |
3 |
低收戶或中低收戶 |
5% |
委員依其提供資料給分 |
4 |
精障資源不足地區 |
5% |
視該縣市精障的民間團體 |
- 審查公告將於隔月月初於公告於本會官網:https://cilifuza.org.tw。
七、檢附文件
- 申請表。
- 身分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是重大傷病卡影本。
- 就業證明:依投保紀錄、雇主用印之薪資明細表或薪資入帳之銀行帳戶等。
- 低收戶或中低收戶證明。
- 志工時數證明:經申請志工需求且確認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之會員組織。
- 推薦單位資料:就業服務員提供在職紀錄或是用印之推薦函。
- 並同時提供申請者本人帳戶影本資料,以利後續撥款。
- 資格不符者,所有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八、注意事項:1.本獎助金視為個人所得,將會開立個人所得的扣繳憑單。2.以贊助經費為獎助名額及獎勵金額之依據。
九、本辦法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s://cilifuza.org.tw
十、本辦法制訂日期:112年8月4日。